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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使用小车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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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5日 上午10:35 |
为规范小车的使用管理,制定规定如下:
- 公司党政人力资源部、政策与企业文化办公室、财务部门的公务用车在平度区域内原则上使用鲁B6GT212号别克商务,由车队长负责批准并派遣。公司其它部门在平度市区域或单程在100公里以内的公务用车须经潘胜利副总经理批准、由车队负责派遣。以上用车范围用车人应提前一小时通知车队,有车队本着先急后缓、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统一调度安排。
- 营销策划部对外接待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接待计划报送车队。由车队负责按照接待计划要求优先保障车辆接送。超出青岛市区域外的接送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 公司所属部门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在青岛区域及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提前一天通知车队。对外用车、私人用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车队方能派车。
- 车辆使用程序及要求;用车人根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规定填写派车单,派车单内容填写要清楚完整,经审批人签字批准后交由车队派遣车辆。用车人要对公务用车性质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绕道办私事。小车使用范围原则上为公司三级以上主管人员。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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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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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网址:192.1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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