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管:
为方便高管及时处理本职工作外部事务,且不影响总经理对高管有临时性重要工作安排或召开会议,各高管处理外部事务需要出公司四小时内,可向公司办公室说明事务、去向和返回时间,由办公室接收人员予以记录;超过四小时仍需信息或电话向总经理请示。
三级以上主管外出要经分管副总批准;其他人员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
二级主管及以下人员上班期间因私请假、因公外出经批准后一律按指纹记录。各级主管要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从严审查请假或公务外出事由,不得随意批准。
所有员工都应明白上班期间沒有重大家庭情况不允许请假。这是国内外企业通行的规则。
自即日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