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和采购业务人员行为,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制定本规范。
2.范围:公司经营策划部、物流协作部、其他各部门涉及采购的管理人员和采购的业务人员。
3.职责:
3.1 经营策划部采购员、物流协作部外协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 其他部门涉及采购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3 经营策划部负责人、物流协作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采购(外协)人员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管理。
3.4 公司分管副总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管理。
3.5 公司全体员工对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实施监督职能。
4.内容:
4.1 采购(外协)责任规范:
4.1.1 采购管理人员采购业务人员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活动。
4.1.2 采购业务人员应在采购执行前对市场进行询价调查,提供准确价格信息,掌握市场行情,为采购执行提供指导参考。
4.1.3 采购业务人员在接到采购申请时严格审核,与预算校对,应及时与申购单位沟通,准确了解所需产品的相关数据和需服务的详细信息。
4.1.4 采购业务人员严格遵循管理采购、对比采购、谈判采购、择优采购、供方合格、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诚信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满足日常工作和生产需求。
4.1.5 采购完毕,采购人员应及时跟踪掌握接货数量和质量验收工作。
4.1.6 对采购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供方和需求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快速做出处理。
4.2 禁止行为规范:
4.2.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2.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
4.2.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2.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2.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2.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2.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
4.2.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2.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2.10 禁止私自经商,禁止与其直系亲属有采购关系,在供应商单位入股分红。
4.2.11 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2.12 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4.3 罚则:
4.3.1 违反工作规范行为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3.2 违反禁止行为规范的任意一条,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调整岗位、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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