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内部资料报送不及时,导致工作出现脱节或延误,特制定本要求。
一、上报材料范围:
上报材料:是指公司各部门需报送总经理审批的材料或各部门在执行总经理指示过程中形成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的材料。
二、材料种类:
材料种类:是指在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方案、请示、汇报、总结、制度、规定、通知等。
三、上报材料时间要求:
1、各部门需报送总经理审批的材料,公司《文件材料报批管理规定》执行。
2、各部门在执行总经理指示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总经理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执行部门按要求时间进行报送;总经理没明确时间的,执行部门原则上5天以内形成材料并报送。
3、各部门在执行总经理指示过程中牵扯到公司外部单位提供材料的,接收部门必须在接到外部材料的1日内,向总经理报送,不得滞留材料。
四、考核:
1、各部门需报送总经理审批的材料,公司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如因报送不及时影响工作或造成损失,据情节,对当事人和部门责任人酌情处罚。
2、对有明确时间要求报送或虽无明确时间,但超出公司规定报送时间的,每延迟一日,扣罚当事人50元,部门责任人30元。
3、对滞留外部材料的,每延迟一日,扣罚当事人、部门责任人各50元;因此而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据情节,对当事人和部门责任人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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