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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9月16日 下午1:00

    为树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服的配备、着装和发放。

    1、公司为每名员工配备两件夏季工作服,两件秋季工作服,两条工作裤,一件棉衣,一顶工作帽。

    2、工作服日常着装必须符合公司《工作服(工作帽)穿戴标准》。

    3、新员工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予以发放工作服。新员工入职6个月内暂时发放当季旧工作服,6个月后对工作服进行以旧换新。

    二、工作服的使用期限及更换。

    1、使用期限:

名称

岗位

春秋季上衣、夏季上衣

棉衣

工作裤

工作帽

后勤(管理、专业技术、业务、服务)

1/3

1/6

1/1

1/3

后勤(辅助生产)、车间

1/2

1/5

1/1

1/2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从其支领的时间开始计算。到期之后由车间或部门统一支领。

    3、员工损坏或丢失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负。补发工作服的使用期限从补发之日起计算。

    三、工作服的回收。

    1、春秋季上衣、夏季上衣、棉衣、工作帽:使用期限到期后换发新工作服或员工离职时须将旧工作服交回仓库,并由仓库负责验收,验收合格予以回收。

    工作裤:使用期限到期换发新工作裤或员工离职后公司不再回收。

    2、若员工离职时已领取新工作服,但未到工作服使用期限,则需收取工作服折旧费:工作服价格/使用期限(月数)×剩余月数。

    四、工作服的订制、保管。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进行订制、采购。

    2、备存工作服、旧工作服由仓库进行统一保管。

    3、工作服的库存量不得低于在职员工数的10%,库存量不足时,仓库应及时通知公司进行订制、采购。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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