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程序,做好工作衔接,以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及员工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续签行为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
三、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用人部门评价
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谈
公司征求员工个人续约意见
人力资源审核
公司审批
续签或终止劳动关系。
用人部门评价:各部门应组织由部门负责人(后勤科室包括部门副职,车间包括车间副职、调度、质量总检)、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对员工从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思想品德、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征求部门分管领导的意见。评价意见由评价人员在员工评价单上签字确认,报公司党政人力资源部。
四、续约工作时间及进度控制:
编号 |
内容 |
负责人 |
完成时限 |
1 |
通知各部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并下发《评价表》 |
党政
人力资源部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1-3号(3天) |
2 |
用人部门组织对本部门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评价,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部。 |
用人部门
负责人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4-10号(7天) |
3 |
下发《劳动法合同续签表》,征求员工个人意见。 |
党政
人力资源部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4-8号(5天) |
4 |
根据部门评价意见、员工个人意见,党政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
党政
人力资源部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11-18号(8天) |
5 |
公司审批续约申请。 |
党政
人力资源部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19-20号(2天) |
6 |
办理劳动合同续签。 |
党政
人力资源部 |
合同到期前一个自然月21-30号(10天) |
五、评价要求:
各部门应本着对公司、对员工负责任的态度,事实求是的评价员工在本合同期期间的工作表现,要做到公正、公平。对存在问题的员工,在面谈时应明确地支指出其不足之处及改善的方向,帮助员工提升。经评价对不续签的员工,要事实清楚、明确。
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评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