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肃厂规厂纪,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公司决定设立专职劳动纪律督察员,进行劳动纪律的日常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纪律督察员:
任命李军同志为公司劳动纪律督察员,隶属生产计划部管理。
二、工作职责:
1.掌握公司在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制度等,并能熟练运用。
2.每日对公司各部门的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3.检查过程做到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严格执法。
4.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有制止权、说服教育权、按规定处罚权。
5.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有处理建议权。
6.劳动纪律检查情况每周报部门经理,并在公司范围内书面通报。
三、检查内容:
1.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
2.班中离岗情况,离岗人员手续符合情况。
3.各部门、车间上班期间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规范着装情况。
5.公司劳动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结合进行,除日常检查外,每周进行一次夜间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检查。
1.夜间检查不定期进行,由劳动纪律检查人和安全生产检查人轮流执行,检查日期由检查人自行确定,夜间检查期间劳动纪律和安全检查项目一并进行。
2.夜间检查自检查日的下午4:00-次日上午8:00,检查人第二天休息。
3.检查人休息期间,由另一检查人代行检查职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