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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音笔、DV、佳能单反相机的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8月2日 下午2:00

 

    为规范公司录音笔、DV、佳能550D单反相机的使用,进一步明确使用范围及流程,特作如下规定:

    1.总经理主持的会议,接待的重要领导,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摄影、录像、会议内容录音等。

    2.客户来访,其他会议及业务接待由相关部门负责摄影、录像、会议内容录音,并提前派专人到党政办公室借用所需设备,登记领取,及时归还。

    3.接待或会议结束后,将音像资料整理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年终刻盘存档。

    4.所有使用音像设备的人员,要注意文明、安全操作,爱护设施,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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