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加强音像资料的管理,确保音像资料的完整、安全,更好的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
职责:
1.音像资料形成部门负责本部门音像资料的整理、完整移交。
2.党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形成音像资料的收集(催缴)、整理、鉴别、备份、存档。
3.档案室负责公司音像资料的保存。
管理内容:
第一条、音像资料是指本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感光、磁性等资料载体,以声音、影像、照片为主要反映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资料范围
1.上级领导、社会著名人物到公司视察、指导检查工作或参与公司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
2.公司重要外事活动的音像资料。
3.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音像资料。
4.宣传介绍公司的专题音像资料。
5.公司主要产品的音像资料。
6.公司不同时期建设及发展情况的音像资料。
7.有关公司产品广告的音像资料。
8.新闻媒体有关公司报道的音像资料。
9.获得的奖状、奖旗、奖杯、证书等荣誉的音像资料。
10.公司领导及员工荣誉的音像资料。
11.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第三条:音像资料的形成要求:
1.上级领导、社会著名人物、重要客商到公司视察、指导检查工作或参与公司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由归口接待部门形成。
2.公司重要外事活动的音像资料由参加外事活动的部门和人员形成。
3.公司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由党政办公室形成,公司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音像资料,由随领导参会人员形成。
4.公司不同时期建设及发展情况的音像资料由史志部门形成。
5.宣传介绍公司的专题音像资料、公司产品的音像资料、有关公司产品广告的音像资料、新闻媒体有关公司报道的音像资料,由归口部门形成。
6.获得的奖状、奖旗、奖杯、证书等荣誉的音像资料,由参会人员形成。
7. 公司领导及员工荣誉的音像资料由党政办公室形成。
收集要求:
1.音像资料形成部门必须在音像资料形成的2日内,将相关资料完整移交党政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或据为己有。对延迟提交者,每延迟一日扣罚责任人50元;对移交资料不完整的,每发现一项(次),罚款100元;对应形成音像资料而未形成者,每次罚款300元。
2.党政人力资源部每月末将汇集到的音像资料整理、刻制成光盘,重要音像资料应刻制2套,并向档案室完整移交。每延迟一日扣罚责任人50元,对移交资料不完整的,每发现一项(次),罚款100元。
3.档案室按音像档案管理要求对归档的音像资料进行管理,因管理不善导致音像资料灭失的,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