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在九车间CG线发生一起质量事故,HA1曲轴左曲柄精车时造成φ25.2外圆因大小头太大(大约0.2)磨不起来形成废品。据统计,本批不良品共计1050件,其中640件已进行了热处理,410件未进行热处理。
经调查,发生问题原因为:
1.班长(兼质检员)在首检时发现φ11.16级倒角尺寸偏小,便让操作工调整倒角尺寸,操作工调出外圆倒角相对应的宏变量代码#525后下调了0.2,由于不知道程序φ11.16级倒角与φ25.2级外圆使用了相同的宏变量“525”,造成了φ25.2外圆尺寸严重大小头(大约0.2)。
2.操作工自检、班长(兼质检员)首检、巡检时,对于曲柄长度只有15mm的φ25.2外圆大小头情况没有引起重视,且未用游标卡尺比对测量大小头尺寸造成事故的发生。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质量管理规定》对该次事故处理如下:
1.操作工姜晓雷、任亚宁、李超出徒时间为2~4个月,鉴于出徒时间不长,对操作工从轻处罚,各罚款200元。
2.班长兼工序质检员王希成、刘生江、张勇检验及指导不到位各罚款300元。
3.车间主任刘建强、质量总检陈华负管理责任,各罚款200元。
4.曲柄废品损失12142.33元。(若无法使用,损失由车间承担。)
各车间应从上述事故吸取教训,立即排查车间数控机床是否存在上述相同的宏变量问题,并按上述对策在车间展开培训、严格按要求采用千分尺及游标卡尺比对法进行测量及检验外圆大小头,举一反三,防止批量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