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五车间珩磨工李军珩8001175003连杆小孔,孔径要求φ13(+0.028/+0.016)、圆柱度要求0.003:实测孔径为φ13.02、圆柱度为0.00347,导致82件连杆降级使用,不能为客户送样。
9201179001新产品连杆借用9001175003连杆,供货到本田贸易,因客户要求非常严格,公司非常重视,为保证送样质量,专门从8101175003连杆毛坯中挑选出100件单独标识、周转。8001175003连杆批量生产珩磨工序使用立式珩磨设备,本批连杆车间安排在普通卧式珩磨机加工,当天14:00左右操作工按精珩尺寸φ13+0.028/+0.016校对好测头,珩了2件,尺寸范围在校对公差范围内,主管工程师逄宁宁便拿成套图纸到精测室测量圆柱度,通知操作工先不要加工,待首件检验合格后再加工。14:30圆柱度检查结果不合格,操作工违规操作,将零件全部进行了粗珩加工,且珩到了精珩尺寸,造成圆柱度无法修复。
根据以上情况,鉴于上述零件最终未造成后果,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1、对五车间操作工李军违规操作罚款100元。
2、对负有管理教育责任的班长李雪亮、工序质检员张增海、质量总检赵恩娟及车间主任贾新兵各罚款100元。
3、对五车间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