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车间质量总检全部划归车间管理,不再受双重领导。
2、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划归各车间,各车间产品质量由各车间自行保证。
3、各车间产品质量问题要保证在公司内部按程序解决,公司内质量问题处理,按相关规定。产品出公司后返回质量问题从重处罚。
4、品保部成立现场质量督查小组,督查小组为品保部下属单位,小组成员有原品保部质量管理员担任,组长:李素娟。小组成员承担对各车间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教育培训,控制等。
5、品保部现场质量督查小组要确保质量问题解决在公司内,不得流出公司。如流出公司,视问题性质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6、各车间不得隐瞒各类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上报,配合现场质量督查小组人员分析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按规定填写有关资料。
7、为更好地按计划完成新产品试制任务,车间必须全程跟踪检验直至样品及样件合格,质量督查小组对新产品试制全过程检验督查,样品挑选由质量督查小组和车间共同进行。小批及批量后检验由车间自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