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二车间操作工刘相鹏铣8001015001(CF188)左曲柄键槽位置尺寸超差,要求位置尺寸为74±0.2,实测为76.56,共加工不良品57件。
经调查,7月26日上午,班长谭东海安排操作工刘相鹏加工完8001140001(196S)左曲柄键槽工序后,进行8001170002右曲柄抛光工序。上午10点左右操作工开始8001170002右曲柄抛光,但在下午14:00左右操作工在抛光未结束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了8001015001左曲柄铣键槽工序,因8001015001和8001140001左曲柄铣键槽工序工装通用,操作工没有注意到两产品盘厚尺寸的差异,只是认为图纸标注的键槽位置尺寸74±0.2相同,造成加工出的8001015001左曲柄键槽超高差2.5mm,操作工在没有送检首件的情况下就开始批量加工,14:50分左右质检员赵君明巡检时发现此问题,立即制止,此时操作工已加工了57件,随即对问题件进行隔离存放。
分析上述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1、操作工违反生产指令私自加工其它产品零件。
2、操作工更换品种后,自检项目不到位,未向工序质检员报验首件。
针对未按生产指令加工,不能做好自检、首检的问题,车间召开了三班现场会,分析了发生的问题,要求操作工今后严格按车间生产指令生产,严格按规定自检、首检,并将上述措施落实到车间的管理规定中。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质量管理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1、对直接责任人操作工刘相鹏给予罚款200元。
2、对负有管理教育责任的班长谭东海及工序质检员赵君明各罚款100元。
3、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质量总检韩丽云、车间主任崔振奇各罚款100元。
4、废品损失+15%管理费共2361元由二车间承担。
5、公司内通报批评。
希望我们全体员工都能吸取上述教训,在工作中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生产指令、严格执行检验规程,养成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