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贴近市场,把握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为公司营销决策提供正确依据,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决定自二0一四年起实行高管人员对营销市场进行巡视制度。
一、高管人员范围: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
二、时间要求:每名高管每年巡视时间满60天,每两个月10天。
三、巡视地点:按公司统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各高管根据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能,列出巡视计划和巡视内容。巡视计划和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巡视计划:可以做出年度计划,也可以随时提报巡视计划。
2)巡视内容:以促进市场销售以及根据自己承担的职能准备开展的工作为主。
2.各高管每次巡视时间为10天,每次巡视的地点可选择4-6个。巡视结束返回前应向总经理报告返回时间,便于总经理安排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延长巡视时间的,报总经理批准。
3.各高管在巡视市场中发现、获取重要信息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巡视结束返回后5日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各高管巡视的市场在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的,原则上在办事处住宿。
4.高管在巡视过程有权处置与公司有关的业务及接待,不参与办事处业务决策,可对办事处业务提出指导性意见。
5.禁止接受办事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