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员工:
为鼓励员工从事营销工作的积极性,满足有志员工挑战自我、提升自我、实现自我的愿望,公司决定在公司内部招聘营销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属于三级主管人员愿从事营销工作的,以所工作区域2013年完成的销售额为基数,2014年销售额超基数达到20%的,年工资收入不低于20万元。驻外满一年,非个人责任原因返回公司,公司将继续安排三级主管岗位或保留三级主管待遇。
2.其他员工愿从事营销工作的,同样以所工作区域2013年完成的销售额为基数,2014年销售额超基数达到20%的,年工资收入12-15万元。驻外时间达到公司规定的驻外年限,返回公司后按《营销人员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3.报名地点:公司人力资源部
4.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