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管理检查通报
一车间:王振岩千分尺乱放,罚款5元。
二车间:王强强、姜志浩千分尺乱放,各罚款5元;
张明洪卡尺乱放,罚款5元;
卢炳辉、何丽华水杯乱放,各罚款5元。
四车间:车床屋内有烟头2个,罚款10元。
五车间:037—066磨床上乱放流程卡,罚款5元。
六车间:工具箱顶部未清擦,罚款5元。
七车间:孙克强设备摆放多个零部件,罚款5元;
烟头1个,罚款5元。
八车间:孙丽平卡尺乱放,罚款5元。
十车间:姜世全工作区域有烟头2个,罚款10元。
“5S”督察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