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行政主管宋贤明9月23日上午上班后对讲机未开,呼叫无应答,违反青德盛政字[2005]8号文件《对讲机使用规定》第4条,罚款20元。
安全主管陈守章不能正确对待领导安排的工作,通报批评。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