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车公用进行油料补贴的有关规定

 

  为确保对外业务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在公司车辆、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对私车公用车辆进行油料补贴,现将使用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1、         私车因公去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到行政部填写派车单,注明起止地点及事由,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登记、核实里程及往返时间。

2、         油料补助标准,根据车辆核定的耗油量按当月实际行驶里程进行结算。

3、         行政部每月24号前,根据当月派车单,汇总各车辆实际行车里程,报总经理审批,过期不予办理。

4、         财务部按当月24号市场挂牌油价对私车公用车辆油耗补助进行审核报销。

5、         私车公用外出人员,须如实填报出车事由,严格按起止行车路线和往返时间办理业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