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青德盛政字[2005]6号
签发人:孙佩璋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出差管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费用支出,现对差旅费的报销标准进行重新核定。费用报销管理、控制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
出差申请及审批程序
1、
各类人员出差统一使用《出差任务审批表》,出差前按审批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由分管副总审批,副总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2、
《出差任务审批表》一式一份,由出差人员自行保存,凭审批表办理借款。借款在500元以内的由财务总监签字,借款5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字。借款人须向出纳会计取得有无欠款的证明,如有欠款(无特殊情况)不予借款。
3、
在《出差任务审批表》界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出差任务。如因情况变化确需延长出差时间的,电话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在外办理有关事宜,并按重新界定的时间及时返回,返回后补办审批手续。超出原规定时间的出差天数,原则上不发放出差补贴。
二、
交通费报销标准
驻办事处人员,其他各类人员出差往返交通费按出差地点凭车票据实报销。
1、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一律经总经理批准。
2、
乘坐火车出差,副总、主管级人员连续乘坐18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坐席,其他人不准乘坐硬卧席。
3、
乘坐汽车要求从车站购票上车,特殊情况需在半途乘车,报销时说明情况和票价,审批人进行路线价格审查。
三、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住勤补助、电话费实行费用包干。
1、出差到平度地区以外每日费用标准:副总级200元,主管级100元,一般人员90元。
2、出差当天返回费用标准:副总级50元,主管级40元,一般人员40元。
3、出差两天(含两天)以上的,按其费用标准扣减一天计算。
4、外出参加会议(交纳会务费的)、公司安排了宿舍在外研修学习的,会议、学习期间每天费用标准:副总级30元,主管级20元,一般人员20元。
5、带车出差每天扣减市内交通费:副总级30元,主管级10元,一般人员10元。
6、驻办事处人员费用标准另行制定,附后。
四、报销规定
出差人员返回后,五日内认真填写任务完成情况及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副总进行工作评价、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持《出差任务审批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逾期未办者,按借款额每日加罚5%滞纳金。
本规定自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