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人员工种变动规定
公司各部:
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保持生产岗位人员工种的相对稳定性,特制定本规定。
1、生产岗位人员:是指车间在生产、辅助生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2、工种变动:是指车间内部跨工种变动。
3、员工进入车间确定工种后,原则上不予变动。
4、确因生产需要,需要变动工种的人员(生产多面手除外),所在车间向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提出员工变动工种的理由,经生产部确认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予以变动。
5、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各车间人员进行抽查,凡未经生产部确认,随意变换生产员工工种的,每人次扣罚车间负责人50元。
本规定自二00五年十一月份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