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学玉发放工资失误一事的处理决定
原人力资源科孙学玉2004年在发放工资过程中,由于本人书写错误,导致公司损失7000多元,考虑到个人经济困难,经公司领导讨论决定,对孙学玉罚款1000元,该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孙学玉有责任继续协助追讨损失款项。同时对原人力资源科科长陈守章、原财务科提出通报批评。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