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及以上人员购置车辆补贴奖励规定
公司各部:
为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主管及以上人员实行一次性购车补贴,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购车范围:
1、所购车辆产地、品牌、排量不限,但必须是新车;
2、所购车辆仅限于轿车。
二、补贴金额:
1、副总级叁万元;
2、主管级贰万元;
三、补贴方式:
1、购车人凭购车发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补贴登记手续,同时将车辆登记证、发票交于公司统一管理,满三年后由公司发放给本人,否则不享受购车补贴;
2、补贴采取分期发放的形式,自购车第一季度每年发放二分之一。
四、其他规定:
1、车辆购置后,办理牌照、保险等所有行车手续均有购车人自行办理。
2、购车人自享受购车补贴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期间如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辞职、调离),或因本人原因(违反厂规厂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司辞退的,必须退还享受到的所有补贴。
3、购置车辆养路费、燃料费补助按公司原规定执行。
4、先期已购置车辆的主管及以上人员按本规定执行,补贴于2006年第一季度开始发放。
5、主管及以上人员购置车辆后必须用于上下班使用,原则上不再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
6、本补贴奖励规定执行止2006年6月30日,2006年6月30日以后购车人员不再享受补贴奖励。
7、不购车者不享受本补贴奖励规定。
五、本规定自二00六年一月份实施,二00六年六月末以后任命的主管以上人员不再享受本补贴奖励规定。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