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交通事故的通报
新本司经通报[2005]第030号
(正式文件)
05年7月30日公司班车行驶途中、8月3日外协单位车辆出厂门时分别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通报如下:
一、7月30日事故经过:
事故时间:05年7月30日(周六)21时00分
事故地点:
闵行区沪青平与中春路口
事故经过:公司班车沪AA4988去莘庄途中,在沪青平路左道上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当行至距离中春路口一公里处时,右道同向行驶的半挂大货车突然向左变道,迫使我驾驶员紧急制动,由于车辆距离较近,导致大巴车的前右角与大货车左后角相撞,我方车辆受损。
二、7月30日事故原因:
对方车辆违章,突然变道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次当时下雨路滑,我方车辆距离变道车辆较近,采取制动无效是次要原因。
三、8月3日事故经过:
事故时间:2005年8月3日(周二)11时50分
事故地点:
上海工厂三号门
事故经过:协作单位牌号苏JB7885的8吨兰色货车,以约50km/H速度出门时,由于刹车失灵,车头撞向三号门值班室岗亭,车辆驾驶室受损,驾驶员头、肩、胳膊、背部多处外伤。公司三号大门玻璃窗及部分墙体损坏。
四、8月3日事故原因:车辆刹车失灵,车速过快。
五、事故教训与我公司对应措施:
1、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厂内要限速行驶。
2、总务部车辆、厂内车辆做好日常保养,杜绝病车上路。
3、购买管理部要求外协单位车辆完好,驾驶员遵守厂内交通管理规定。经警大队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工厂协助。
附:交通事故报告单
经营管理部(公章)
二OO五年八月十一日
抄 报:总经理、首席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主
送:各单位
签发:刘晓奎
会签:上野
久良
拟、核稿:应如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