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划 管 理 规 定
公司各部门:
为保证计划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使计划管理更加高效地指导于生产经营,特对计划管理做如下规定:
1、从2005年9月份开始,全公司的轧帐结算时间由原每月的24日更改为28日;
2、公司的月度生产计划下达由原来的每月18日更改为28日;
3、每月25日营销部制定出下月销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生产部门以此为据于26日做出下月生产计划,分送采购和外协部门,26日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计划论证会,确定出正式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公司各部门考核的基准;
4、当月发生特殊变化,确需调整计划时,要报总经理审批;
5、月份考核计划与实际完成允许加减3%,再超出部分每1%扣发责任部门或区域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当月工资收入的5%;
6、责任的划分: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考核,
明确责任,考核到人。
属市场原因由营销部承担;
属生产原因由生产部承担;
属物流原因由物流部承担;
属资金原因由财务部、营销部承担;
其他原因或责任不清时由总经理决定责任人。
特此通知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