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市综治委要求,结合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情况,为加强公司在外租房人员的管理,维护其权益;确保职工上、下班安全,各部门务必于20051212日前把本部门职工上、下班路线(汇总)、行程时间、交通工具及在外租房人员(说明租房地点、门牌、房东姓名)名单报行政部保卫。

 

 

 

行政部    

200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