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时间:
地点:总经理办公室
与会人员:潘胜利、金山木、王吉龙、张海德、徐光
主持人:孙佩璋
记录:宋贤明
会议内容:
关于补充、规范车辆外出办理业务及私车公用有关规定。
1、
公司人员乘车外出办理业务,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安排,各部门外出办理业务的人员应提前填写派车单,并按要求说明事由报分管行政副总签批。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根据外出人员人数,合理安排车辆,如因未提前填写派车单延误乘车,影响工作,追究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工作责任。
2、
公司外出办理业务,原则上每日安排两趟:上午9点发车,下午1点发车(周日除外)。其他时间申请安排车辆外出,用车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报请分管行政副总审批,无特殊情况不予派车。
3、
在公司车辆、人员缺少、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经本部门副总、分管行政副总批准方可采用私车公用,私车公用仅限于办理本部门所需业务,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进行登记,核定往返里程,月末按实际行驶里程及油耗、油价进行油料补贴。
4、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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