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公司各部门:
1、为规范报销,特规定出差人员必须凭住宿发票报销,若无住宿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为使财务部门及时、完整将凭证装订好,特规定签字的工资表必须在每月15日前签完字并交回财务部,每延迟一天,扣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0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