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2006年1月份有部分部门、车间未及时投稿,根据《关于加强公司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下列部门、车间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
人力资源部、一车间、二车间、四车间、五车间、
六车间、七车间、十车间。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6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