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修订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
为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既符合现代企业的要求,又适应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的管理制度按执行主体和适用范围分为:通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1、通用管理制度:是指在全公司范围内施行,规范全公司员工行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正常工作而制订的制度,其主要执行主体为行政部。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到全公司范围内的人员招聘、培训、薪酬、绩效考核、定额管理、人才测评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配套的制度,主要执行主体为人力资源部。
3、生产管理制度:指与生产相关,为保证保质、保量生产而制订的制度,主要执行主体为生产部、采购部、技术部、品保部。
4、营销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公司销售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利润,满足客户需求,开发市场而制订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主要执行主体为营销部。
5、财务管理制度:指规范我公司财产的购置,融资,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财务人员和会计人员行为的制度,主要执行主体为财务部。
以上分类具有原则性,有些边缘制度,行政部享有归类权。
二、制订、修订程序:
提议的提出
管理制度因公司发展、部门调整、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发生较大或重大变化等原因造成与公司实际工作情况不相符时,各部门均有权和有责任提出制订、修订或作废的书面意见。但提议应以书面形式写明建议制订、修订的内容,并根据自己的思路直接拟出草稿。
提议的审核
各部门为加强管理,制订、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应将提议并附上草案报行政部法律事务员审核。行政部法律事务员根据现有的制度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讨论、表决通过
经行政部审核需制订、修订的,由提议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行政部主持下,进行讨论、推敲、交谈,从而理顺思路,并表决通过,然后由各讨论人在文件上签字。
发布实施
行政部将定稿的管理制度报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阅后,签署意见,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签署意见整理出正稿,以公司名义上网发布或者发至相关联的所有部门开始执行。如总经理提出需补充、修改的原则性内容较多,则再次按以上程序组织讨论,直至定稿发布执行。
三、如需制订、修订的管理制度经相关部门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会议讨论表决。
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随时组成管理制度制订、修订机构,机构人员由总经理任命。
五、如参与讨论的部门或个人在讨论时未提出任何意见,但执行时关系到此部门事宜无法执行,每次对该部门参与讨论人员罚款200元。
六、每年12月20日至下一年度1月10日,由公司行政部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需要重新修订做出决定,并做出修订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汇编和编纂,并下发到各部门学习和执行。
七、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营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通用管理制度相抵触,如有抵触,公司行政部有权予以废除,废除后,按此文件处理的事件结果一律无效。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