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锈油事故的处理决定

 

2006630 ,接公司驻广东办事处信息反馈,发往大长江的CG125曲轴发生严重锈蚀现象。经公司调查发现,发生锈蚀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防锈油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本次事故时间较长、涉及的厂家多、品种(数量)大、影响严重,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违反工作程序造成的。为此,公司决定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采供部采供主管李书明同志违反采供程序采购,罚款2000元;

2、采供部经理潘广成同志违反工作程序,罚款500元;

3、营销部质量督察宫美丽同志违反工作程序,罚款1000元;

4、品保部经理孙成勤同志对物资采购有关程序文件贯彻、实施不力,失去监督作用,罚款500元;

5、品保部品保主管李先玉同志对物资采购有关程序文件贯彻、实施不力,失去监督作用,罚款500元;

6、品保部检查主管刘海宁同志检查措施不得力,控制不到位,罚款300元。

事故发生后,生产部、技术部、营销部驻外办事处,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努力降低事故所带来的影响,为公司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公司决定对有关人员奖励如下:

1、生产部经理金山木同志奖励1000元;

2、生产部有关同志奖励1000元,由生产部确定奖励人员和奖励数额;

3、技术部有关同志奖励1000元,由技术部确定奖励人员和奖励数额;

4、营销部驻广东、上海、浙江、海南、大连、济南办事处奖励3000元,由营销部确定奖励人员和奖励数额。

本次事故损失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希望被处罚的同志正确对待这次事故,吸取血的教训,履行好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