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在 8月29日 回收的空水桶中,一车间的一个内有残茶、二车间的一个有自己用红漆写的字; 9月4日 回收的空桶中,六车间的一个桶口处有机油。根据《大桶水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对以上三个车间各罚款20元。行政部大桶水管理员在回收空桶时,对其中有残茶的未发现,罚款20元。
特此通报。
行政部
200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