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宋玉龙偷拿废品的处理决定
2006年10月30日晚,行政部保卫组织人员对中班下班人员进行清查,当场查获自己干废零件,为逃避质量考核,而偷带出公司的二车间职工宋玉龙,该职工质量意识淡薄,产生废品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却采取偷带行为,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职工中产生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对此,公司处理意见如下:
一、 对宋玉龙罚款200元。
二、 通报批评。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