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司各部:
公司自2006年11月份实行新调整的中夜班津贴,为做好中夜班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调整的中夜班津贴差额,暂不计算在各车间工时工资含量当中,各车间将中夜班津贴差额部分,每月单独计算,列出明细、总额,次月随考勤一同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在计算各车间收入时一同拨付。
2、各部门严格按公司规定条件计算中夜班人员的天数,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一律不算作中夜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部门,除不拨付当月中夜班津贴差额外,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3、本次调整中夜班津贴,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各部门要做到实事求是,体现出应有的素质和觉悟,严禁站在部门或个人利益的立场上,谋取不当得利。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0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