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零销业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

为规范零销业务审批程序,加强生产管理过程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营销部以王文军为主负责处理积压和入库的副品,各区域以主机配套业务为主,兼顾区域内零销业务;

2、零销产品价格必须经过审批,货款不得赊欠,无“三包”;

3、所有零销业务,由营销部统一安排,有库存的,由营销内勤王瑞华开具出库单组织发货;无现货的,由营销部书面通知生产部组织零销产品入库;

4、营销部业务人员不得私自与车间协商订货,各车间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压装零销品入库;

5、各车间凡有零件或产品拟零销,须由生产主管牵头组织品保相关人员评审,同意后方可压装或入库;营销部成品保管员未接生产主管书面通知,不得擅自接收车间零销品入库。

6、本规定自2007年5月10起执行。

 

 

 

 

 

 

营销部   

200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