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间代签物料支领单的通报批评
8月22日至8月
29日公司成本核算室对各车间及部门5、6、7月份的物料支领单进行了审核,发现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现象:各车间物料支领单代签现象严重,甚至发现有未签名的支领单。
究其原因,车间主任违反公司规定代签支领单,仓库把关不严,工作疏忽,成本核算室监查力度不够。对此,公司作以下处理:
1、按照各车间5、6、7三个月份平均代签率的50%扣罚车间主任8月份工资;
2、扣罚有关仓库保管员8月份工资的30%;
3、扣罚成本核算室人员8月份工资的20%;
4、对成本核算室查清此次违规操作,提出表扬;
5、对有关分管领导提出通报批评。
从9月份开始,车间支领物料必须有车间主任本人签字,如有特殊原因,车间主任同意后可由副主任代签,事后立即到仓库办理补签。若再发现代签现象,每张单据罚款车间主任10-50元。仓库要严格审查,发现未签、代签单据要立即提出并拒绝发放物料。成本核算人员要做好审查,月末审核过程若再发现不合格单据将对车间主任、保管员、核算员进行严厉惩罚。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