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兹定于2007年10月23日至2007年10月26日在三楼西会议室举行物权法、税法、劳动合同法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10月23日至2007年10月26日

16:00——17:00  

物权法:10月23日

税法:10月24日

劳动合同法:10月25日、26日

二、培训地点:三楼西会议室

三、要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按照《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参加培训人员:

潘胜利  曹爱强  金山木  潘广成  孙成勤

        王瑞娟  李建平  崔京章  纪妮妮     高 平

        王瑞花   宗学珍   宋平   代迎春   潘超 

税法培训参加人员包括所有财务人员,劳动合同法培训包括副主管级以上人员。

 

 

 

 

 

人力资源部

200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