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公司各部门(室):
鉴于近期出现工资表代签和签字不完整现象,对财务部工作造成许多不便。现规定:工资表不得代签,签字要工整、清楚、完整;若再发现代签现象,应签者与代签者给与严重经济处罚,本规定即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