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网上限电通知,我公司在每周二、三7:00--21:00限制用电量,生产部连续两次开会强调在限电时段各车间不准使用高耗能设备,五、十一车间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无心磨及清洗机,违背生产部调度指令,对五、十一车间主任迟洪坚、姜洪波各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希各车间引以为戒,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按生产部统一部署使用设备,望各部门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种会议的精神和要求。

此通报。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