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8月25日下午,采供部主管徐光,未按规定办理休班和出门手续,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罚款100元;值班警卫魏鲁平把关不严,罚款50元。
采供部经理潘胜利、副经理李书明、行政和企业文化办公室主任王晓义、徐文高,管理不善、负有领导责任,各罚款50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主管,要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地履行各自职责,以实现管理的制度化、流程化。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