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车间(部门):
公司已为各车间(部门)统一安装了的肥皂盒,为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车间(部门)要认真负责,安排专人管理肥皂盒和肥皂的使用,如管理不善,追究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公用肥皂只用于员工工作期间洗手,任何人不准带出洗手间,凡带出洗手间按偷盗论处,每次罚款10元;带出公司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三、取消个人的肥皂盒,凡发现使用个人肥皂盒,每次罚款5元。
四、故意损坏肥皂盒,每次罚款50元;查不出责任人罚责任部门100元。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养成良好的习惯。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