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日,三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在检查设备过程当中,发现本车间内圆磨床(032-023)床身油污,工作台沙沫未清理,并且未填写设备交接班记录。为此,做出对车间中、夜班班长的处罚意见。三车间中班班长孙海波接班后,对处罚意见极为不满,认为不属自己的问题,在车间内张口骂人、并且将交接班记录摔在设备管理员身上,在员工中产生恶劣影响。

孙海波作为一班之长,受公司教育、培养多年,本应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严格进行管理,处处事事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司和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带领全班员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反而无视公司规定,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对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进行谩骂,甚至攻击,丧失了一名基层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和水准。为此。公司决定:

1、免除孙海波班长职务;

2、对孙海波严重警告一次,再发生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解除劳动合同;

3、对孙海波同志的行为罚款200元;

4、公司内通报批评。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