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营销人员待遇的公告

 

2009817日公司发布内部招聘营销人员的公告,公告规定了应聘营销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技能,为使懂技术、懂管理、善营销人员充实到营销队伍,公司对应聘岗位的工资待遇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符合应聘条件,具备公司要求的技能,应聘成功的,驻外期间工资标准按所在区域经理工资的80%执行,具体如下:

区域

区域经理工资(元/月)

应聘人员执行工资(元/月)

广东区域

3500

2800

福建区域

3200

2560

江浙沪区域

3400

2720

济南区域

3200

2560

大连区域

3200

2560

    应聘成功人员根据驻外期间的工作水平,岗位发生变化的,工资随时调整,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