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调动不得携带计算机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凡配置计算机的岗位发生人员调动,不得擅自将计算机携带至新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必须报信息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携带。
特此通知
信息管理中心
200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