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9月5日五车间苗文瑞、于淑芳、于丽君在进行157FM曲柄销清洗工序作业时,现场挂放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工件不符,也未按作业指导书内容要求清洗前先将曲柄销浸泡5分钟,该工序不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车间主任和质量总检管理不善,虽然前面公司已提出关注和改善此工序,但车间重视不够,因此做如下处理:
1.
对苗文瑞、于淑芳、于丽君分别罚款100元;
2.
对五车间质量总检陈华罚款100元;
3.
对五车间主任孙登初罚款200元;
4.
对以上问题及人员通报。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