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级岗位设置规定

 

为明确公司一、二、三级主管岗位,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专职董事、副总经理岗位为一级主管岗位;

二、各部经理岗位为二级主管岗位;

三、各部副经理岗位为副二级主管岗位;

四、各部主管、车间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总务室主任、财务会计室主任、成本核算室主任、审计室主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岗位为三级主管岗位;

五、重点营销区域主持工作岗位为三级主管岗位;营销人员从事营销工作满八年,仍在营销岗位上工作可任命为营销工程师,享受三级主管待遇,调任其他岗位按新岗位重新确定。

注:重点营销区域指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区域。

六、工程技术人员按公司专业技术规定执行。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00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