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计划完成率”指标修改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现将2010年度员工KPI指标中“生产计划完成率”指标作如下修订:指标名称不变,考核标准不变,考核方法由原定的“每品种、每批次没按计划完成或延误扣罚100元。”改为:“实际完成价值/计划价值每降1%,扣罚岗位工资的2%;在市场需求大的情况下,每增加1%,奖励岗位工资的2%。”。望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对该指标的考核方法做出调整。

修订后的指标自二零一零年二月份考核实施。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010.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