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购置规定
1、部门需购买软件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买软件原因,所需软件能够实现的功能,软件大体价格和使用人员。
2、软件管理人员根据部门的申请进行考察,认为没有必要配置软件的将申请退回申请部门;有必要配置软件的写明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软件管理人员在接到经总经理签批的申请书后,立即和申请部门一起进行市场考察,筛选出几家拥有所需软件的电脑公司,询问其价格、性能、售后服务,货比三家,将考察结果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执行。
4、软件购回后,由软件管理人员和申请部门现场督察安装,鉴定无误后交由申请部门使用。
5、购回的软件在三天之内要做好存档工作,档案内容包括:软件名称、购买时间、购买价格、购买合同、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