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购车补贴奖励补充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于2005月11月30日颁布《主管及以上人员购置车辆补贴奖励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购置车辆(轿车)用于上下班,又符合2008年1月16日《通知》中要求的事项,公司给予1.5万元的购车补贴奖励。
一、条件:
1、员工入职满20年,距离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
2、驻外8年以上的营销人员;
3、曾经被任命为四级主管的员工;
4、现任车间副主任;
5、现任三级主管助理;
6、产品工程师;
7、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8、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员工购车其他规定按《主管及以上人员购置车辆补贴奖励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