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确保人车安全,充分发挥小车作用,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小车的使用管理与考核,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行定人定车,其他人员不得驾驶。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小车外出(宝马车除外),必须持党政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否则,一律不准放行。车辆无派车单外出,按公司通行证的使用办法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原则上,夜间小车不准离开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如晚间接送客人、或次日出差要提前出发等,应报党政办主任批准。警卫室要准确记录小车进、出公司时间,以备查询。
4、因工作需要,小车到平度市外执行公务,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出车手续。党政办公室要在派车单上注明“已请示总经理”字样。警卫室要妥善保管派车单。
5、公司一级主管办理平度市内业务或去政府机关部门,安排乘坐皇冠车;办理平度市外业务,安排乘坐华冠车或商务车。
6、二、三级主管办理平度市内业务和市外业务,安排乘坐华冠车。
7、办理银行业务、采供业务,及其他事务性工作,安排面包车。
8、一般情况下,商务车主要用于业务客户的接送,不安排长途出差,客户人数较少时,安排皇冠车接送。
二、油料加注考核报销
1、车辆在市区加注油料,由定车驾驶员持加油卡到公司定点加油站加注,任何人不得代替。党政办公室负责向加油站索取加油明细表,先经驾驶员初审,再审核登记,最后报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报销手续。
2、车辆在外出执行公务途中加注油料,必须由驾驶员和同车人共同在发票上签字。党政办公室依据行车里程,负责对所耗油料进行审查、核算、登记。
3、党政办公室每月对各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对车辆超耗油料应立即查明超耗原因,限期改进。违规超耗油料,由定车驾驶员个人承担。
三、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
1、车辆外出修理或维护保养需达到1万公里。由定车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维修项目、费用、理由,党政办公室和车队负责对外修车辆进行鉴定、确认,提报维修项目价格报总经理批准。
2、定车驾驶员必须到公司指定的车辆维修厂或4S店维修,其费用不准超支。
3、车辆维修完毕后,由党政办公室会同车队根据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
青岛德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