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零答辩”方案
为提高主管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特制定本方案。
“回零答辩”是指主管级管理人员在答辩前一天,行政职务均回到零职务,根据答辩岗位和结果评价重新任命管理级别。
一、答辩时间:2011年元旦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答辩地点:理化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答辩范围:公司三级及以上主管、销售区域负责人。
四、答辩顺序:三级主管、销售区域负责人、二级主管、一级主管。
五、答辩评委:
三级主管:总经理、一、二级主管;
销售区域负责人:总经理、一、二级主管;
二级主管:总经理、一、三级主管;
一级主管:总经理、二、三级主管;
六、答辩方式:
1、答辩采取评分的方式进行,由评委根据答辩者的答辩状况现场打分。
2、总经理分值权重60%,其他评委分值权重40%,加权平均为答辩者的最后得分。
3、答辩者答辩材料采取电子版的方式。每人限时10分钟。
七、答辩岗位:
答辩人对答辩岗位可以是现岗位,也可以是其他岗位(只限一个),不限管理级别。
八、答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九、答辩要点:
1、本人拟答辩的岗位;
2、本人的基本情况;
3、本人担任现岗位以来的经验教训;
4、本人拟答辩岗位的自身优势和不足;
5、本人对拟答辩岗位施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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